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如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以气道慢性炎症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与气道高反应性相关,导致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和(或)咳嗽等症状。既然是慢性疾病,治疗过程固然也是漫长的。那么在儿童支气管哮喘治疗过程中需要规避那些误区呢?
1.不咳不喘,就无需用药,导致哮喘反复发作
患儿在哮喘急性发作状态时,家长们都能够引起重视,遵医嘱按时用药,一旦喘息的急性发作得到控制,进入临床缓解期部分家长就自行停药,总担心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激素(inhaledcorticosteroids,ICS)的副作用,却殊不知患者的气道高反应仍持续存在,需要动态监测肺功能从而了解气道的实际情况。
《专家共治》中已明确ICS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安全性好,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药物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PK)和药效动力学(pharmacodynamics,PD)、吸入装置及患儿的依从性等因素有关,个别患儿使用不当可出现口腔真菌感染,通过吸药后漱口或暂时停药(1~2d)和局部抗真菌治疗即可缓解;其他还有声音嘶哑等,但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吸药后清水漱口也可减少局部不良反应的发生。ICS的剂量因病情需要可以增加(尤其是急性期的治疗),但即使增加数倍,相对于全身糖皮质激素的应用量而言也是小而安全的,在病情缓解后,多数均以中、小剂量维持治疗。
GINA指出,长期低剂量ICS对儿童生长发育和骨骼代谢无显著影响。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相比,ICS长期维持治疗所致全身不良反应(生长迟缓、肾上腺抑制、白内障、骨密度下降和骨折)的风险未见升高,即使采用ICS治疗7~11年后,哮喘儿童仍可达到正常的成人身高。因此,家长需要做好监管,以提高哮喘儿童的药物依从性。
2.用药方法不当,导致药物浪费,影响疗效
婴幼儿的依从性受限,有些家长认为哭闹可以更多地吸入药物,其实不然,呼吸节律对吸入药雾微粒量亦有影响,儿童剧烈哭闹时吸气短促,药雾微粒主要以惯性运动方式留存在口咽部,而且烦躁不安也使面罩不易固定,因此最好在安静状态下吸入。
此外,在采用射流雾化时,应尽可能使用口器吸入(年幼者应使用面罩吸入器),如使用面罩则以密闭式面罩优于开放式面罩,远离面部的开放式面罩会减少吸入肺内的药雾微粒量。
3.哮喘的患儿不能接种疫苗
支气管哮喘并不是预防接种的禁忌。
在哮喘的缓解期(长期维持吸入哮喘药物包括低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按免疫规划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既往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疫苗(MMR)来自于鸡胚,对蛋类食物过敏的哮喘儿童,接种MMR、流感疫苗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目前MMR疫苗来自于鸡胚成纤维细胞,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明显降低,如对蛋类严重过敏的哮喘儿童,可在有抢救设备的场所和医务人员的监护下接种。
VasileiouE等人探究流感疫苗对于哮喘患者的有效性方面进行了一项系统回顾和Meta分析,结果提示对于哮喘患者,流感疫苗在降低流感的发病率以及降低哮喘的急性发作方面都是有效的。
但是在哮喘急性发作状态(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应暂缓接种。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停止1个月,可正常接种。
4.哮喘的患儿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国外学者以名6-14岁儿童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形式每2年收集1次儿童哮喘和体力活动的数据(体力活动是指在1天中做中等强度的运动的时间)。
结果发现体力活动与哮喘的发生、发展无纵向相关性。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任何年龄段的哮喘发作或目前哮喘状态能预测患儿体力活动的水平。体力活动对于儿童哮喘的发展和持续性均不存在预想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未发现哮喘患儿有体力活动水平显著下降。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所有儿童采取积极的生活方式,研究未发现体力活动对哮喘有负面影响,同样,哮喘也不应该是患儿进行体力活动的障碍。
5.停药后不再监测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中指出停药原则:
①使用二级治疗方案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6个月至1年内无症状反复;
②<6岁哮喘患儿的症状自然缓解比例高,因此该年龄段儿童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经过3~6个月的控制治疗后病情稳定,可以考虑停药观察;
③停药后管理和随访仍需重视,复发治疗方案取决于发作严重度和频度,偶发轻微症状对症处理继续停药观察,非频发的一般性喘息发作恢复至停药前的治疗方案,严重和(或)频繁发作,应在停药前方案的基础上升级或越级治疗;
④停药时机要结合个体化原则,避免在气候变化、呼吸道感染、旅行等情况下进行。
一些疗效显著的患者多年都坚持用药,好不容易熬到停药阶段,认为终于彻底解放啦,殊不知停药后管理和随访仍需重视,还是存在一定复发的风险的。
由此可见,关于儿童支气管哮喘的治疗任重而道远,需要医生和家长以及患者多方面的共同配合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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