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
关于六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黔江区白土乡原*委委员、副乡长曾庆品在扶贫开发等工作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问题。年至年,曾庆品利用其负责扶贫开发、农村综合改革、招商引资,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四个一居住”体系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3万元,受贿7.9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资金实际损失67万余元。年10月,曾庆品受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涪陵区李渡街道新龙村*支部原书记汪传明骗取扶贫补助资金、收受贿赂等问题。年至年,汪传明在该村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合同、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扶贫补助资金7万元;为工程承建商顺利完成扶贫工程验收和工程款划拨等,多次收受喻某某、瞿某某贿赂款共计16.8万元。年9月,汪传明受到开除*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渝北区王家街道大屋村*总支原书记周润年等人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年至年,大屋村实施D级危房改造,时任村*总支书记周润年、村委会主任周建波、村文书周天木、村总支副书记周*、村计生专干樊容和肖攀、村综治专干蒋国清、村社保员周倩,采取虚假发票平账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并予以私分。年7月,周润年、周建波、周天木分别受到开除*籍处分,周*、樊容、肖攀、蒋国清、周倩分别受到留*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周润年、周建波、周天木等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失职失责,王家街道*工委副书记余时鹏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家街道城建科科长古*受到*内警告处分,王家街道*工委书记符荣良、办事处原主任刘雪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巴南区姜家镇蔡家寺村*委书记龚兵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年至年,龚兵与村委会主任王良胤(非中共*员)、村综治专干陈明中、村综合服务专干王寿君,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龚兵的父亲、陈明中的弟弟、王寿君的丈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使三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5.64万元。年8月,龚兵、陈明中、王寿君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良胤被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违规款项被责令清退。
长寿区八颗街道曙光村*支部书记李树荣等人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费问题。年至年,李树荣与村委会主任何绍明、综合服务专干尹中兰,违规向D级危房改造户王某某收取1.5万元拟用于村务开支,后因群众举报退回。何绍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9月,李树荣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何绍明受到撤销*内职务处分,尹中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江津区中山镇常乐村*总支书记陈永辉、村主任周天银套取扶贫资金问题。年至年,陈永辉、周天银采取虚增养殖数量、虚增修路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共计22.77万元记入村集体账户。调查期间,违纪款项已退缴。年11月,陈永辉、周天银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山镇时任分管副镇长陈渝、时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漆泽均被责令书面检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对标看齐,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巩固深化已有成功做法,建立完善务实管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中共重庆市纪委
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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