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泛接受的慢阻肺诊断标准肺功能指标是气管舒张剂使用后测定FEV1/FVC%70%。气流受限可逆性的标准不一,年ATS的标准限定FEV1%或FVC≥12%,并且绝对值≥ml;而GOLD的标准是同时满足FEV1%≥12%及绝对值≥ml;ACCP年的标准是≥15%。支气管舒张反应不作为慢阻肺诊断的必要条件,何况还存在哮喘-慢阻肺重叠综合症。也就是说支气管舒张反应阳性有利于哮喘的诊治,不管是阳性还是阴性,不影响慢阻肺的诊断。
支气管舒张反应存在可逆性反应气管重建程度较低或本身存在嗜酸性粒细胞性气道炎症,与支气管舒张完全可逆不是等同的概念,完全可逆提示哮喘,慢阻肺不会存在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
FEV1的测量有很大的变异性,同一个人在一天中不同的时刻测定,以及不同日期的同一个时刻测定都会出现较大的变异,一般变异超过15%属于不能接受的范围。因此查看某一时刻的FEV1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目前支气管舒张反应测定就是测量FEV1的预计值和绝对值的变化,这要求充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后至少15-20分钟后测量FEV1的变化。所使用的短效支气管舒张剂包括特布他林,异丙托溴胺,甚至有人使用起效快的长效b-受体激动剂(LABA),充分进行支气管舒张后诊断慢阻肺。实际上这不是诊断慢阻肺的重点,苛刻的支气管舒张后极有可能导致慢阻肺诊断出现漏诊,而支气管舒张试验的重点是区分哮喘与慢阻肺。
临床上对于如何选择长效支气管舒张剂,如LABA还是LAMA,ICS+LABA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根据表型,有人主张根据指南,但目前的指南只是给出了大致的用药原则,不可能详细到具体的个体化用药,因此有人提出能否通过短时间内测试短效支气管舒张剂来预测长效支气管舒张剂的效果?我们也对一组初次诊断慢阻肺的患者,根据支气管舒张剂的反应程度进行了分组,观察支气管舒张反应与LABA和LAMA的疗效之间的关系,总体趋势是不管支气管舒张是否有反应,长效支气管舒张剂均可以增加患者6分钟步行试验的距离,改善生活质量。这与文献的报道有些类似。但也有报道发现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的患者,经治疗后其改善程度反而不如支气管舒张试验阴性的患者。分析这些结果的不一致性,发现试验设计,分组,每组的患者数量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大型的随机的前瞻性临床试验证实支气管舒张试验与长效支气管舒张剂长期疗效的相关性。
总体上,支气管舒张试验用于慢阻肺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其生理学意义,在预测治疗效果,判断支气管胆碱能和肾上腺能张力的判定上还需要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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