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肆掠期间,夺走了许多宝贵的生命,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全国人民上下团结一心,共同抗疫。有这么一个家庭躲过了疫情,却没躲过这次劫难,一起医疗事件使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惨遭不幸!
医院
“5月23日,我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结核、支气管结核,气管镜检查报告显示左肺、右肺官腔狭窄。专家说病情不严重,疫情期间在外花销大建议回当地治疗,后回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的检查报告和病例给了主治大夫。6月19日,医生在做气管镜检查时造成大出血,致使我母亲倒在了医院胃肠镜室。检查中出现意外后,主治大夫首先考虑的不是及时进行抢救,而是慌张地跑出检查室,从医院的二楼跑向七楼寻人帮助,仅留一名护士在检查室,最终因抢救不及时死亡。”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石咀驿镇吴家沟村民吴德宏诉说着他母亲刘国清的悲惨遭遇,并表示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因医生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起医疗事故,事发后也不愿意去用“医闹”的方式去讨说法,但是*府部门和院方一直都没人主动站出来积极地去解决。
刘国清生前住院时在病房里吃饭(家属提供)
“我母亲好好的一个人,平常身体状况也好着了。前段时间因为轻微的咳嗽,在空*医院(医院)检查后,确证为肺结核和支气管结核,医院的专家说病情不严重,考虑到疫情期间建议回当地治疗。回到榆林后,6月15日我们在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6月19日上午,医院的胃肠镜室做了个简单的气管镜检查,却导致我母亲大出血,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半个月过去了,医院不闻不问,一直在推卸责任。”7月5日,死者刘国清的儿子吴德宏、女儿吴庆庆、吴小婷哭泣着说。
空*医院(医院)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报告。
空*医院(医院)门诊病历显示诊断为“肺结核支气管结核”。
医院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报告显示“舌段官腔狭窄,气管镜不能通过”。
气管镜检查,为何会造成患者死亡呢?死者的女儿吴庆庆描述着其母亲住院以来的就医经过。吴庆庆说:“6月15日,在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主治大夫是曹东东,当天曹东东给开了五盒口服药和三四瓶输液。6月16日,在曹大夫的安排下,做了抽血化验、CT、大小便化验、取痰化验等检查,并继续口服药物、输液。6月17日,在曹大夫的安排下口服药物、输液。6月18日,其母亲告诉她第二天大夫安排做气管镜了,十点以后不能吃东西了。6月19日,早上七点左右,她便陪着母亲早早地来到医院二楼的胃肠镜室门口,排队等待检查。8:45至8:50分做雾化治疗,雾化治疗结束后,便开始做气管镜检查,仅过了四五分钟后,看到曹大夫慌张地走出来去七楼找一个叫白主任的去了,紧接着便看到楼道里医生护士都在跑,赶忙问曹大夫我妈妈咋么了,曹大夫说出了些状况就向七楼跑去了。此时的他感觉不好,就马上通知其妹妹吴小婷和哥哥吴德宏,医院。”
死者家属提供的医院病程记录和入院记录。
死者吴国清的医院入院记录显示:“既往体健,无传染病史,无手术史,无外伤史,否认输血史,否认药物及食物过敏史,无预防接种史。”
吴庆庆说:“9:05分左右,看见结核病区的白*林主任站在胃肠镜室门口,便上前问白主任我妈妈怎么了,白主任说刘国清大出血。然后,他们一直在门口等待,中途问了两个医生都说在抢救,当曹东东出来的时候,哥哥吴德宏问曹东东我母亲咋样,曹东东说还在抢救,然后妹妹吴小婷问曹东东干嘛去了,曹东东不慌不忙的说去楼上拿个东西。此时,他们便断定母亲已经去世了,大概过了四、五分钟上来两个保安带着那种和执法记录仪一样的东西,哥哥吴德宏问他们在二楼干嘛,保安说巡逻。其实,这时候我们更加确定母亲已经去世了,保安是上来维护秩序怕起冲突。随后,白主任出来告诉我们你母亲该抢救的也抢救完了,去世了。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哥哥吴德宏便赶忙跑过去开治疗室的门,结果里面的门反锁着根本打不开,便打了电话报警。警察调查后,告诉我们说是医疗事故。”
榆林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现场
据死者的另一名家属说,当日上午11时50分许,来了两个自称是榆林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医院的走廊里了解了一会情况,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就走了。6月23日下午17:31分,给他们打电话说“医院没有责任,都是他们的责任”。
医院人员清理血迹(家属提供)
死者刘国清的亲属们说:“刘国清平时身体好好的,从来没有得过重大疾病,也没有心脏病这些病,也没有动过一次手术,只是这次检查出来肺结核和支气管结核。好端端的一个人,在医院做气管镜做了半个小时都没事,也没有咳血的情况,在医院做气管镜几分钟就出事了,很明显是一个医疗事故。何况医院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报告单中显示‘舌段官腔狭窄,气管镜不能通过’,检查中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告知我们家属详细情况也不和我们家属沟通做还是不做,就强行的给做气管镜,也不口头告知我们其中的危险,就只知道让我们签字,医院这是典型的过度医疗,就想着赚黑心钱。”
7月6日上午,跟随死者家属一起来到医院副院长高斌的办公室。当死者家属询问,病人是几时去世的?出现异常情况后,主治大夫曹东东为何会从二楼慌张的跑去七楼叫科室主任白*林,只留一位护士在现场,而不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曹东东大夫从二楼至七楼一上一下,错过了多少宝贵的抢救时间,造成母亲死亡的原因是什么?“不清楚、不知道,做了鉴定了,我们在等司法鉴定结果。”高斌副院长的回答着实让人可笑,事发至今已经18天的时间了,却一问三不知啥也不知道,是刻意的回避还是院方为了在鉴定结果出来后统一口径不让说。
随后,高斌副院长接到了陕西榆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的电话说是鉴定结果出来了,死者家属便和高副院长一同去了鉴定所。看过司法鉴定意见书后,家属当即表示对鉴定意见不予认可,认为鉴定书中的第五项分析说明中对死者的就医描述欠妥与事实出入较大。
死者家属说:“一开始,做鉴定的时候,双方都在场,鉴定所也一直在做记录,可鉴定书中缺少了很多细节。当初说是鉴定费用六千元,可鉴定结果出来后却成了一万二,难道鉴定有猫腻,谁出钱、谁出的多就偏向谁?鉴定所疑与院方串通一气帮助院方逃避责任。”
陕西榆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刘国清案件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方存在操作欠妥,抢救不到位,应承担次要责任,参与度为40%。”试问,你这个40%又是如何定义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当天下午,死者家属来到榆林市卫健委向其反映死者的遭遇。榆林市卫健委的工作人员听取患者家属的陈述后表示,因司法鉴定已经出来了,家属可医院协商,如不认可鉴定结果可以找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通过走法律途径或通过榆林市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7月6日,死者家属在刘国清做气管镜的检查室门口。
死者家属认为,榆林市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和陕西榆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医院没责任,医院有40%的责任,一点也不公正、公平,一点可信度都没有。检查报告单中明显写着“气管镜不能通过”,为何还要给患者做,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有如此大的风险,医院为何不进行会诊?出现大出血不进抢救室去及时抢救,而是在治疗室抢救,治疗室是否具有抢救患者的医疗设备?患者进入生命垂危的程度了,院方为何不给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出现大出血后,曹东东大夫从二楼跑去七楼叫科室主任,仅留一位护士在场,一上一下途中耽误了大量宝贵的抢救时间,这些都是造成母亲抢救不及时去世的直接原因,医院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同样是做气管镜检查,医院检查没有任何状况和意外发生,咳血的现象也没有,为何在医院检查时竟会造成患者的死亡呢?是医生的操作不当直接导致患者大出血意外死亡,还是另有原因。事发后,医院的主要领导院长贺峰为何迟迟不出面与家属沟通,十几天过去了副院长高斌为何还对当时的情况不清楚不了解,是刻意的回避还是怕惹麻烦,难道院方在事发后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进行此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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