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嗣贵:三角梅的“隐蔽功能”
四川洪雅县秋季绿化工作中,实施了一项“重要行动”:按照该县秋季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这一“全城遍栽三角梅”的统一行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争议。(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 大搞城市绿化,把城市装扮得更加漂亮,让洪雅县成为最美旅游城市,这一点都没有错。但是,大量引进一些贵重的苗木,不但成本高,而且有可能水土不服,达不到预想的绿化效果。按照通知,城区各路段、街道的绿化工作将实现“六个一万株”的目标,即紫薇、*花槐、山上本地杜鹃、山下西洋杜鹃、木芙蓉、刺桐各一万株。那么,这些苗木又能存活多久,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实际上,野花野草搞绿化,才是当今的趋势。其优点是: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生长显优势;根系发达,保持水土;自主繁衍,少种多收,人力物力消耗低;和该地方动物关系密切,可促进区域生态平衡;与当地人群文化、审美相适宜等等。当地*府可以加强这方面的调研,这是一条好的出路。 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种植三角梅,这侵犯了这些干部职工的私权利,毕竟人家喜欢什么花,应该自己做主,只要能达到绿化的效果就行了,不宜强制。但是,这些干部职工却并不一定会反对这个*策。因为首先,买三角梅的钱,不用自己花,而是公共财*支付,所以,不栽白不栽。 而且,栽三角梅,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这些三角梅在本地并没有,是县林业局领导带人到西昌购买的。所以,谁家阳台有三角梅,那必定是干部职工无疑了。以往,行贿者往往因为找不到领导家的门而大为烦恼。这下好了,行贿者看见谁家阳台有三角梅,径直去敲门就可以了,绝对不会找错。这就是三角梅的隐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