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狭窄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正确把握舆论引导中的辩证关系54766
TUhjnbcbe - 2020/6/28 10:55:00

正确把握舆论引导中的辩证关系


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营造奋发进取、昂扬向上、团结和谐的舆论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柱,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闻工作者肩负的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应用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和处理引导舆论中的一些矛盾关系,避免引导舆论中的片面性和绝对化,提高引导舆论的总体水平,使新闻媒体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中国新闻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论文


笔者认为,要实现新闻舆论的有效引导,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辩证关系。


把握引导舆论与遵循新闻规律的关系


舆论引导要取得理想的社会效果,必须在新闻传播中遵循新闻规律。新闻是对客观事物的报道,客观事实是新闻赖以生存的基石。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和特征就是用客观、真实、新鲜、有价值的事实来说话,通过对事实的报道和评价来体现传播主体的意愿与价值取向。这就要求新闻传播工作者努力做到:一要讲事实不讲空话,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联系实际讲真话,真理就能所向披靡;二要讲新鲜的事实,新闻园地盛开的是滴着朝露的鲜花,而不是明日*花;三要讲有价值的事实,能体现事物本质的事实,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琐事,要讲涉及全局的大事、要事,要选择能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和能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事物加以报道;四要讲群众关心的事,与群众“贴心贴肉”的事,群众渴知而未知的事。


舆论导向与新闻规律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实际、讲事实、讲真话的基础上,任何将两者割裂和对立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人认为,强调导向有悖于新闻规律。新闻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如果都要用导向来衡量,新闻报道的内容与范围就要受到局限与制约,这是一种认知上的误区。诚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如何感知、把握这些新近的事实?从什么角度、以什么样的价值观来判断这些事实?报道的方向、重点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报道主体的立场、世界观与方法论,取决于报道主体运用的思维工具和遵循的传播准则。所以,我们强调新闻报道要尊重新闻规律,并不是否定新闻的正确导向。唯有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去观察、报道新闻事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新闻实践,才能正确、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才能揭示新闻事实本质及其蕴含的意义,实现舆论引导与遵循新闻规律的辩证统一。当然,在把握导向与规律的关系上,我们要防止另一种倾向,就是为突出导向而不尊重客观实际,“拔高”或夸大事实,以主观意图或“裁剪”或“丰富”客观事实,合意者则留之,不合意者则去之。这样,导致媒体公信力缺失,导向也就荡然无存。


把握反映舆论与引导舆论的关系


所谓舆论,就是一定的社会集团或群众对社会上某些重要问题、重大事件所公开表露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和看法。舆论有两个层次:首先是来自基层百姓,也就是公众舆论,一般表现为民心民意。在居民大院或胡同等场所,在互联上,经常听到公众对社会问题和一些事件的意见甚至牢骚,这是群众心态和情绪的“晴雨表”。新闻媒体要有效地引导舆论,就要了解群众的心态,体察民情民意,以群众情绪为第一信号,真实地反映舆情,正确地表达公众舆论,这是实施有效引导的前提。如果不尊重、不反映公众舆论,新闻媒体就无法引导舆论。第二个是来自领导机关、决策层的决定、主张和意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务、国务、*务活动,报道*和国家对法规法令、重大决策、方针*策的制订、实施情况。媒体要善于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结合起来,构成双向回流的传播态势,把*的主张和通达社情民意结合起来,把反映舆论与引导舆论结合起来。近几年来,中国媒体的一个可喜变化,就是不回避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热点”事件,把领导关注的重点、实际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切的问题结合起来,把群众关心的问题与*和*府解决这些问题的主张和决策举措结合起来,在*、*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使热点问题“降温”,使热点事件缓解,这是使反映舆论与引导舆论辩证统一的有效手段。如果新闻媒体与公众舆论是“两张皮”,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媒体“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敢触及,就难以影响、引导社会舆论。新闻媒体要有效地影响舆论,就要正确反映舆论,在反映中实现引导。


一般来说,公众舆论包括络上的民间舆论,是对社会问题的浅层次反映,它既是真实的,又是模糊的,既是生动的,又是粗糙的;既是流变的,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带有主观随意性甚至盲目性,容易成为偏激、冲动和情绪化舆论的“推手”。另外,公众舆论差异性较大,往往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正确与谬误、先进与落后、理性和偏激相互交织。而新闻舆论,则是一种比较成熟、稳定、明晰的意识形态,它是公众舆论理性升华后的集纳,具有科学性与规律性,它大部分表现为我们*和*府通过集中群众正确意见而提出的决策、意见和主张。所以,一方面,媒体要体察群众的情绪,正确地反映公众舆论;另一方面,媒体又不能机械地照搬、复制这些舆论,而是要站在*的*策立场,用*的理论、路线、*策去“导航”,使民间舆论与新闻舆论相融合。如果把反映舆论和引导舆论对立起来,甚至崇拜公众舆论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为某些偏激的舆论“火上浇油”,那就会偏离正确方向。


近年来,舆论热点和新闻事件的传播,大多先以互联上的公众舆论为发端,随后主流媒体加以跟进,深挖其丰富的新闻内涵,弥补上信息“碎片化”缺陷,为上舆论作有深度的“二次传播”,最后又回到互联上“发酵”,从而获得放大、叠加、深化的效果,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认知“链条”,这已成为当今新闻传播与舆论引导的新格局,并呈现出交互式、融合式的特征,从而使公众舆论与新闻舆论相融合,反映舆论与引导舆论相统一。据人民舆情监察室分析,2014年,以*报、电视台、通讯社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舆论场和以互联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场共识度明显增强,在国家公祭日、昆明火车站暴恐袭击事件和反腐败等问题上,两个舆论场呈现高度一致的融合状态。


把握新闻客观性与倾向性的关系 新闻报道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就使新闻具有客观性。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坦荡地面对现实,尊重事实,把事实的真相通过报道告知受众。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新闻报道一方面是对客观事物的报道,但又是报道主体反映客观的产物。客观事实一旦融入报道者的笔端,就会体现出是与非、善与恶、爱与憎的判断。新闻媒体的报道,肯定会体现出媒体的立场与观点,反映对出所报道客观事物的态度。总之,在报道客观事物时,不同的传播主体会产生不同的认知和评价。这就是新闻倾向性。


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新闻的正确导向,就集中在新闻的倾向性上。因为新闻的倾向性,体现了传播主体的立场、观点,凝练了新闻的*治性、思想性、指导性等各种要素。有人认为,强调舆论导向和新闻倾向性,就会违背新闻的客观性、公正性原则,新闻坚持了立场就不客观,不公正,甚至把坚持导向、坚持立场统统贬为“一种偏见”。西方一些媒体也大肆宣扬他们舆论传播的客观、公正,掩盖其立场与倾向性,实际上他们传播的立场很鲜明。正如刘少奇所说的:“他们运用客观的手法,巧妙的笔调,既报道了事实,又挖苦了我们。”(《刘少奇对新华社工作的指示》,见《新闻工作文献选编》,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119~120页)我们要讲究运用客观手法,讲究报道的客观性,但不要被西方媒体用客观性来掩盖倾向性的假象所迷惑,正确把握报道的倾向性与客观性、公正性的辩证关系。其实,新闻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紧紧相连。公正性就是伸张正义,讲究公道,分清是非,传播真理,绝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偏不倚”。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度,超越了度,事物的性质就会起变化。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也是如此,既要防止出现“过”,又要防止“不及”。在新闻客观性上出现的“过”,就是客观主义的“有闻必录”。在新闻倾向性上出现的“过”,就是对导向的主观意愿与事实客观性的关系把握不当,没有把新闻的倾向性建立在事实的客观性的基础上,超越或脱离新闻事实本身而随心所欲地表现。如片面强调导向的主观意愿,“粉饰”现实,或不从实际出发,在报道上“强扭角度”,甚至把事实作为“面团”,为了“导向”而任意揉捏,那就适得其反。还有一种线性单一因果律的报道模式,摒弃事物因果链前后左右的关联,片面强调事物产生因素中的一个因素,而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客观条件和一些其它因素。如报道“承包制”就“一包就灵”,报道股份制就“一股就灵”,宣传厂长负责制就是“一个人救活一个厂”。这种把导向置于事实之上的报道只能给实际工作带来危害。


把握指导性与贴近性的关系


新闻舆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会对人们的思想道德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因此,新闻具有指导性,正确导向也体现在指导性上。然而,这种指导性是离不开“贴近性”的。因为,指导性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如果我们的报道脱离群众,远离生活,生搬硬套,硬性灌输,与群众不贴心,引不起受众的兴趣,那么,再强的指导性也无人接受。


当然,反过来说,新闻的“贴近性”也不能游离于指导性之外。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新闻媒体要“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我们所讲的贴近,是坚持正确导向的“贴近”,是用正确的思想观点影响受众的“贴近”,是发挥武装人、引导人、鼓舞人、塑造人的“贴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贴近,是向大多数群众要求的靠近,而不是投少数人之所好,被社会上的消极舆论牵着走。受众的需求具有广泛性、多样性,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如与道德规范相悖的不合理需求,与社会正能量相背的不合理需求,与大多数人利益相违的不正当需求。对此,媒体要坚持新闻的指导性原则,对正当的需求热情支持,充分满足,并引导到更高的层次与品位上;而对不正当的需求不仅不能满足,而且要进行疏导、批评。贴近,也不是尾随,而是引导。如果媒体尾随少数人的需求,或追求猎奇、格调媚俗;或宣扬及时行乐、玩世不恭、挥霍无度的人生哲学,或把暴力、色情、封建迷信作为趣味要素吸引受众的眼球,那就远离了新闻的指导性原则,就会误导受众,祸害社会。


把握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的关系


尊重群众,爱护群众,服务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以人为本的核心。从这一核心思想出发,新闻报道一方面要坚持教育人,提升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另一方面,又要尊重、理解、关心、帮助人,把人真正放到“本”的位置上,尊重群众的意愿,倾听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疾苦,维护他们的权益,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为此,新闻媒体要更好地反映民意,表达民声,关注民生,排忧解难,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新闻舆论成败的重要标准。


以人为本,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强调要尊重人,理解人,尤其是要尊重人的尊严与人格。对媒体来说,就要在报道内容与形式上倾注更多的感情,要有包容性和人情味,贴近受众,善解人意,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循循善诱,疏堵结合,使新闻舆论充满亲和力。


把尊重人、关心人与教育人、引导人辩证统一起来,说明新闻的功能从思想教育层面延伸到人文关怀层面,延伸到关注到人的全面发展层面,唯有尊重人、关心人,才能更好地教育人、引导人;唯有教育人、引导人,才是真正地尊重人、关心人。


把握正确导向与引导艺术的关系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讲究引导艺术,也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体。前者是新闻宣传的必要前提,而提高引导艺术,讲究报道手法,使新闻舆论引导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感受力,使受众爱听爱看,入耳入脑,则是正确导向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新闻报道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舆论引导与国家颁布的法律与*府发布的*令不一样,不具备硬约束力,不能强制别人接受。新闻舆论引导,是一种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渐进过程。我们的新闻报道要引导人、影响人,首先必须吸引人,如果我们每天播发那么多新闻,引不起受众的兴趣,受众不想听,不想看,甚至产生逆反情绪,就会影响受众对媒体的信任度,导致舆论引导的效果不佳,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为此,媒体一是要研究受众的心理和需求,注重对社会心态和舆情的调查分析。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视野开阔,思想更加活跃,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能力增强,不再是单纯接受“灌输”的对象。这就要求媒体在主体多元化、信息多样化、选择分众化的新传播格局下实现新闻舆论的有效引导。同时,媒体要加强对社会舆情的调查研究,以加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与说服力。


二是要保持舆论常态,在报道上不刮风,不起哄。过去,我们新闻传播工作的一个缺陷是:为了体现某种工作意图,新闻媒体在舆论传播上爱刮风,各种宣传机器连篇累牍地“快速反映”,汇成强烈的宣传声浪,结果营造出有违实际的“热膨胀效应”。前些年出现的“房地产热”等,与媒体不注重引导艺术,总体宣传失度不无关系。因此,新闻媒体应注重营造平和、平衡和适度的舆论环境,保持冷静头脑,用“常流水、不断线”的渗透方式进行引导。


三是要把握好报道的“度”,既避免“不及”,又力戒“过度”,切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在报道中宣泄情绪,给实际工作“帮倒忙”。引导舆论要力求做到“四得”:“得力”,就是得力地宣传*的理论、路线和方针*策。“得当”,就是引导舆论要掌握火候,讲究分寸,把握时机。如果舆论把握不当、失度乃至失控,就会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引起社会动荡。报道热点问题,既要敢于触及,又要善于疏导、利于化解。“得法”,就是要讲究宣传策略,有的点到为止,不必追求轰动效应;有的含而不露,不必和盘托出;有的下毛毛细雨,不必倾盆大雨;有的强化,有的淡化。“得心”,就是要增强舆论的亲和力,使报道赢得人心,凝聚人心。


四是要讲究辩证法,切忌“木匠斧子一面砍”。引导舆论要力戒“一面倒”、“一阵风”、“一窝蜂”式的报道;要改变对事物“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简单化评价,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侧面、反面,既报成绩,又报缺陷;既报“得”,又报“失”;既报“利”,又报“弊”,增强舆论对受众的接近感与可信度。


五是引导舆论要循循善诱,和风细雨,切忌居高临下,发号施令。报道要和颜悦色,不要疾言厉色;要和风细雨,不要狂风暴雨;要疏导沟通,不要训导隔膜;要双向交流,不要单向灌输。实现有效引导,媒体还要转变报道方式,变封闭式报道方式为开放式报道方式;变训导式报道方式为诱导式报道方式;变灌输式报道方式为启发式报道方式。对受众思想认识的问题,要着眼于疏导,着眼于说理分析,力求疏中有导,导中有疏,好比活血化瘀,疏通思想“脉络”,做到随风潜入夜,润“心”细无声。


六是要引发舆论,切忌制造舆论。新闻事实是第一性的,舆论的存在也是第一性的,新闻媒体只能引发、反映舆论,而不能人为地制造舆论。所谓引发舆论,就是新闻工作者要能敏锐地抓住公众中虽处于萌芽状态却体现了时代精神的东西加以报道,形成舆论。


(作者为新华社上海分社原社长、新华社高级记者,复旦大学客座教授)

1
查看完整版本: 正确把握舆论引导中的辩证关系54766